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
办理指南
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、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就业准备环节。想找优质实践平台?这份就业见习申请指南请收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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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对象
1.距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;
2.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(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、港澳台大学生);
3.毕业年度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毕业生;
4.16-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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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端服务
①打开苏服办(APP、支付宝小程序),输入关键词“见习”,选择“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”,进入服务。
②在搜索栏中可查询见习单位或岗位,点击去报名。
③待见习单位确认后,可搜索见习人员确认,进行确认。审核通过后,可按协议开展就业见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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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C端服务
①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(https://www.jszwfw.gov.cn/)。
②在综合旗舰店下选择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旗舰店”。
③在个人服务“就业创业-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“模块,选择“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”,点击“申报”。
④选择申报区划,点击“报名”。
⑤待见习单位确认后,可在“见习人员确认”中进行确认。审核通过后,可按协议开展就业见习。